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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三举措”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来源:  
 

今年,仁和区人民检察院被区文明办拟推荐为省级文明创建单位,为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仁和区检察院“三举措”督促抓早、抓细、抓实创建准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晰创建责任。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该工作纳入2016年检察重点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准备工作。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领导、有组织、有督促、有落实,确保各项争创工作落实到位。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优化人员配置,抽调得力干警,补充创评力量。同时,加强对《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的研究学习,量化基准,明晰责任,落实任务,开展自评自查。

强化规范建设,树立文明标杆。制定《仁和区检察院文明创建活动倡议书》,让每位干警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活动中,树立“人人参与创建,人人都是创建主人翁”的意识。为使文明创建工作有规可循,在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检察礼仪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若干规定》指导和规范检察干警的行为。《检察礼仪基本规范》从执法办案礼仪、工作礼仪、着装礼仪、接待来访者礼仪、会议礼仪、通讯礼仪、交往交谈礼仪、驾驶礼仪、生活礼仪、网络礼仪十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若干规定》规定接待用语、电话通讯用语、讯问用语、询问用语、出庭用语、廉洁自律用语,引导干警用语文明,避免因不文明和不当的语言引起当事人的误解,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

完善硬件设施,搭建文化平台。组织全院检察干警开展大征集、大学习、大讨论,总结提炼出“崇德、尚法、博学、进取”的八字仁和检察精神。加大投入,创作设计了仁和检察文化走廊,在文化走廊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仁和检察院“文明办案”、“公正执法”“廉政为民”的文化主题。同时,积极完善电子图书阅览室、荣誉室、体能训练室,努力为全院干警搭建起文化平台,为干警的精神文明实践活动提供物质保障,使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得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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