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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检察机关 “四项举措”落实落细检察官业绩考评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攀枝花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契机,稳中求进把握工作节奏,落细落实制定工作措施,科学动态设置考评指标,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尽责。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体推进。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把检察官业绩考评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市县同步部署,两级院同时启动、推进相关工作,将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要求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办案部门、每一个办案组和每一名检察官。积极稳妥推进,召开全市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全面完成两级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考评指标、计分细则,正式进入运行阶段。

  领会考评精髓,鲜明考核导向。统一思想认识,通过业务条线研讨、案管办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牢思想基础。领会精神实质,组织业务部门负责人深入分析研究各项业务指标,着力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细化指标制定,分层分类设置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共设置114类业务(案件)类型、152个质量考评指标、148个效率考评指标、40个效果考评指标。

  注重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重点。整合同类项,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内设机构设置特点,整合相似指标项,删除不涉及的指标项。突出重点项,围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需加强的重点工作增加考评指标,如增加了“提升办案质效、降低案件比”“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廉洁司法情况”等相关指标。适时动态调,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计分规则,围绕高检院重点强调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将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相关工作列入考核,进一步凸显检察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

  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突出正向激励,强调考评结果及运用工作,鲜明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的激励导向。突出担当作为,考评中对办案效果好、成绩突出,获得肯定性批示、表彰奖励的,重点予以加分,激励检察官担当履职。突出奖优罚劣,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得分需在本部门排名前40%;明确检察绩效考核奖金扣发标准,并对员额检察官暂缓一年晋升检察官等级的情形和检察官退出员额具体标准,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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