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方式完善机制 提升线索核查质效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来源:
仁和区检察院坚持把线索核查作为查纠整改环节的切入口和着力点,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强化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有力保证了线索核查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促进了查纠整改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
一、建立“四个全部”工作机制,确保核查质量。
一是自查问题线索全部由院教整办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初查。为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够查清查实,仁和区检察院决定所有自查问题线索统一由院教整办和院纪检监察组集中攻坚、深挖细查,高起点启动、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办结。
二是问题线索全部由“一把手”亲自把关。检察长直接部署、全程督办线索核查工作,对交办的线索逐一审核,确定承办部门,定期听取核查情况汇报,全面审查结案报告,确保线索核查见底见效。
三是问题线索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包案领导亲自筹划核查方案、亲自部署核查任务、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督导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线索快查快办、办实办好。
四是问题线索全部由院领导小组集体研判。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线索研讨会,逐案听取汇报,集体分析、综合研判,指导承办检察官找到打开案件“法结”和当事人“心结”的最佳方案。通过核查,已发现涉嫌违反“三个规定”问题6件、干警配偶从事经营活动5件、办案不规范问题5件、检察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问题1件,查否1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发现其他方面自查问题2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
二、实行“一三五”工作方法,规范核查程序。
“一三五”工作法即一告知三见面五注重。“一告知”,第一时间告知反映人线索已受理,消除反映人不安情绪,让其感受到“事有人管”,避免短时间内频繁重复来信来访。
“三见面”,核查中至少三次与反映人面对面交流沟通。即:受理后见面,找准、找全反映人的具体诉求,有针对性审查办理;办理中见面,及时告知核查进展,根据办案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办结后见面,详细反馈检察机关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同时做好释法说理。
“五注重”,将问题线索办理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结合起来,全程注重规范办案程序、灵活说理方式、强化政策运用、及时反馈过程、消除不满情绪,最大程度保障反映人的知情权,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法治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司法救助到位,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移送到位,尽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截止目前,仁和区检察院化解信访积案4件,按流程回复市院教整办转交信访案件3件。
三、形成“四步督办”工作模式,加快核查进度。
一是优先办理。制定印发教育整顿线索办理流程图,畅通问题线索流转渠道,完善受理、分流、办理、结案机制,推动建立问题线索核查“快车道”,确保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办理、优先反馈。
二是提速办理。将核查工作时限由规定的30日提速至7日,压缩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定期督办。院整顿办全程跟踪督办核查工作,每周二与相关业务部门对账,统计汇总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并报检察长研判。对进展缓慢的,通过口头、发函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四是销号清零。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汇总,建立核查台账,明确核查重点、时限、责任人,分流一件登记一件,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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