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来源: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仁和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两城”建设、“两新”定位,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围绕服务发展,聚焦中心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成立志愿服务队、巡逻队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联巡。严厉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依法快捕快诉涉及口罩防疫物资诈骗刑事案件2人。对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提起公诉4人。办理医疗废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疫情期间调整案件受理、接待律师和群众来访等办公、办案模式,开展远程提讯、会见、庭审等服务135人次,提前介入侦查4件、批准逮捕34人、提起公诉111人,确保疫情期间司法诉讼活动不间断。走访联系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因停工停产无法如约履行还款义务问题,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落实“五个一”帮扶责任,35名帮扶责任人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指标体系扎实开展结对帮扶,1户帮扶户被区委、区政府评为“脱贫致富标兵”。派驻1名干警驻村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30余起。强化“司法救助+综合扶贫”社会效果,推进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向2名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六清”工作。严把案件质量,提前介入侦查率100%,提出侦查建议5次、会同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4次,提出补充侦查和涉案财物处置意见100余条;批准逮捕涉恶犯罪3件17人,提起公诉4件35人。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12人,不予认定1人。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5人,不予认定4人;强化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发出检察建议1件,帮助堵塞管理漏洞。 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准确把握“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加大对盗窃、诈骗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惩处力度,从严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46人;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审慎依法处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如办理的某企业对外联络部部长、副总经理陈某行贿案,在被告人自首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后,依法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并得到法院采纳,最大限度避免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围绕维护稳定,四大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6件141人,批准逮捕83件1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8件332人,提起公诉228件355人。监督立案3人、撤案7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7人,对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捕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54人。持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人。切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核查276人,金额1061万元,办理监督案件3件。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对16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察监督。 民事检察进中向好。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9件。 行政检察扩容增量。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做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针对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后履职不到位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探索诉源治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稳健发展。开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4件;针对口腔诊所医疗污水排放未消毒、乡镇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22家口腔医疗机构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备,33家村级卫生室建立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室;开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5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3件,督促相关部门追回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养老金9.8万余元;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0余万元。与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合力,所发出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100%。 三、围绕司法为民,加强改进民生检察工作 全面强化未检工作。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3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人,提起公诉8人;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对9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亲职教育;开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快捕快诉,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8名法治副校长讲课12次,为“美丽青春”筑牢法治防线。 认真办好便民实事。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工作,有效化解3件案件;加大弱势群体司法保障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件,帮助2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5.4万元;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53件来信来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蓉进京零记录。 主动参与市域治理。向相关单位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招投标管理”“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针对行政机关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的45项措施建议,均被采纳。 四、围绕公正高效,深化检察改革纵深发展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保障公正、简化程序、监督诉讼和优化治理,探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机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49人,适用率85.3%,居全市前列;对认罪认罚案件程序上从简处理,适用速裁程序占比89.4%;在类案量刑标准上与法院达成共识,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96.7%。 深化“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严格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相关规定,落实补充侦查提纲要求,着力解决“退而不补”“程序空转”等问题。2020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38,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市第一。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与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规范提前介入、案件移送、退回补充调查等程序。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提前介入5件,提起公诉6件6人。 五、围绕忠诚履职,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铸魂凝心聚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从严治党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党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案件、重大事项20余次;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拓展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推动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围绕提能精兵固本培优。以“三争三比”为载体,深化“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效能;组织开展“学条例、讲政治、树正气”专项活动,针对自查出办案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8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根基;扎实开展11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培训、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检察人才培训,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班32期、330人次。 强化内外监督从严治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办理“三个规定”,按规定填报过问事项;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7次;走访代表、委员40人次,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各类检务活动6次;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开展警示教育15次,开展提醒谈话60余人次;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82条,法律文书280份,重要案件信息34条。 一年来,我院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8次、个人表彰16人次。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继续保持“省级卫生单位”、“档案工作省一级标准”等荣誉。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市政法优秀政工干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和全市政法宣传舆论先进个人,4篇理论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各部门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服务还不够精准;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提供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比,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仁和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聚焦“两城”建设、“两新”定位,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仁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着力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严厉惩治妨害复工复产、妨害疫情防控、网络犯罪、非法放贷、“套路贷”等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依法保护绿色生态发展、康养城市建设,深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入。 三是自觉履职尽责,推进工作稳步前进。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综合运用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监督实效。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确定型量刑建议适用率。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抓实《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持续发展根基。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纪律规定,强化班子队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培养年轻干警,挖掘优秀年轻后备人才,提升队伍活力和竞争力。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优化队伍政治生态、转变纪律作风、提高素质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仁和区检察事业新局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仁和建设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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