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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来源: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仁和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聚焦促进发展第一要务,不断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全院干警结对帮扶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名检察干警驻村帮扶,检察长下沉联系乡镇开展工作指导116次,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帮扶资金18万余元;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微腐败犯罪案件20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效衔接,防止刑事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发放救助金11万元。

——全力投身五防工作第一线。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后,全院干警主动深入街道、社区,参加入户排查、防控宣传和卡点值守,累计3000余人次;严厉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快捕快诉涉及口罩防疫物资诈骗案件2件;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七级包保责任,检察长深入太平乡红岩村、灰嘎村等督导检查40余次,干警参加五防卡点值守325人次、入户宣传232户,发现的隐患均已整改;主动配合非洲猪瘟防控,聚焦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会同监管部门对城区活禽屠宰交易市场进行排查20次,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拳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24人。作案地遍布省内12个城市、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的肖加富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快捕快诉,为300余名被害人追缴集资款1993万元,防范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案件91人,涉案金额5.7亿元,强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保障;开展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清理久侦不结的涉企案件43,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主动服务六稳”“六保,走进13企业问需解难,与企业负责人、员工座谈31次。立足检察职能,提供法律咨询20次,帮助企业完善机制漏洞12个。发放《法律宣传手册》1000余本,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30余场次,提高企业员工法治意识。

五年来,我们矢志不移地扛牢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不断在深化平安仁和建设中强化检察担当

——严惩破坏安全稳定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7081051人,提起公诉1472213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80人,提起公诉187人;重点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批准逮捕55人,提起公诉89人;严厉惩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370人,提起公诉534人;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两卡、偷越国(边)境等犯罪63人,提起公诉82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院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加强政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9人,提起公诉56人。成功办理了“410”王杰、王润等19人、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906” 朱坤礼等27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全市政法部门提供了有益参考;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案件线索5条;积极推进行业清源,针对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5件。

——协同推进反腐败专项斗争。坚持有腐必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21人。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各单位开展预防宣传80余次,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刑事违法犯罪记录2000余人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完善职务犯罪相互配合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022人,起诉1820人。办理了原眉山市农商银行行长曾映红非法放贷、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2.78亿,已追回资金2亿元。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13人;运用检察听证制度,用听证赢公信,开展各类听证26次,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提供律师阅卷3000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231次,接待群众1000余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电600余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联动,引导当事人和解30件,化解信访积案5件。

五年来,我们忠贞不渝地坚持司法为民第一宗旨,不断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情怀

——扎实推进区域社会综合治理。结合案件办理及时分析研究在社会治理中的普遍性问题,依法向区级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件,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600余次,覆盖群众40000人次,当好普法先锋;压实责任、强化担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每周深入普达社区开展创文工作,派员参与志愿服务,奋力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硬仗。

——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2342人,提起公诉110166人;办理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补植复绿300余亩,整治污染河段3.3公里,清除淤堵物4.6万立方米;督促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注销违法违规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15家、执业药师注销9人,关闭违法经营药店1家,下架入网餐饮服务1家;督促对全区115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全面排查整改;督促相关部门追回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养老金9.8万余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0余万元;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全区22家口腔医疗机构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备,33家村级卫生室建立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室。

——织密关爱特殊群体保护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41人,起诉3546人。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62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场,向20000余名师生发放宣传册15000余本;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44人。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5件,帮助7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0余万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履行法律监督第一使命,不断在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中展现检察作为

——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监督案件2567件,纠正漏捕13人、漏诉71人;纠正定罪、量刑失衡等问题,提请刑事抗诉11件。办理的提请对攀西石墨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抗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加强监管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51件;强化高墙外检察监督,防止纸面服刑,办理监督案件3867人;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0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核查判决的财产刑案件1558人次,涉案金额5100余万元,发出检察建议12件;做好建国70周年特赦工作,对全区9名罪犯特赦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

——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最大限度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裁判结果监督22件;推进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监督案件75件;加强对行政审判程序、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监督案件25件。

五年来,我们锲而不舍地抓实固本强基第一要求,不断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中树立检察形象

——坚持政治建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抓党建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实抓好。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各类学习交流研讨132次,撰写心得体会500余篇,切实把讲政治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坚持改革促检。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职能、机构、编制划转及线索移交、人员转隶工作;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检察官17人;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细化考评指标,提升检察官办案效率和质量;积极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案数占30%以上;用好用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547762人,占95%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主动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率100%

——坚持公信立检。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会议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部整改落实;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程序性信息2441条、法律文书1261份、重要案件信息121件。

——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工作方案10个,建立健全工作机制8项;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讲清讲透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制作视频彩铃,拍摄抖音视频,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办案能力,持续深化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大力解决退而不补”“程序空转等问题,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1.03,居全省前列。

 

五年来的收获与体会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取得历史性深刻变革的五年,是我区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基础的五年,也是仁和检察工作砥砺奋进、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我院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32次、个人表彰38人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仁和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检察事业新篇章,就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就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就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就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进入新时代,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仁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工作举措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民事、行政检察发展相对滞后,距离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较大发展空间;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专家型、全能型人才整体偏少,内部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仁和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期,也是我们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的机遇期。我们将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三个圈层发展蓝图,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仁和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坚定护航新征程,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服务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仁和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立足法治新起点,以更全面的法律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决落实党、国家、人民、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手段和方式,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检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仁和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瞄准改革新方向,以更坚实的具体举措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积极争取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等相关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共赢的工作局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纪法监督、民主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落实从严新要求,以更严明的纪律规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实干担当的作风、创先争优的姿态,推动仁和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仁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专业用语说明

 

 

 

 

 

 

 

附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专业用语说明

 

1.断卡行动及两卡犯罪:202010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该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目的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3.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4.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

5.捕诉一体:指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新型办案机制。

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转隶:根据党的十九大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三个部门的职能、机构、人员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员会。

8. 案件比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最高检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9.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10.“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11.“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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