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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护新庄河 共享仁和美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来源:  
 

为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生态保护,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在仁和区福田镇新庄河开展以同护新庄河 共享仁和美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共500余尾小鱼被投放在新庄河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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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既是检察机关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的生动实践,也是社会各界保护生物资源多样性、修复生态的重要举措。本次放流的鱼苗均由仁和区检察院办理的损害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购买。通过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案件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用于购买鱼苗,并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在其原捕捞地点进行投放。此种方式,不仅有助于补充新庄河水域的渔业资源种群数量、恢复生物资源群体,还改善修复了生态环境。因该案违法行为地与云南省华坪县交界,涉案当事人户籍和居住地在华坪县辖区,按照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得到了华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协助,仁和区人民检察院也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向华坪方面作出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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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仁和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使命,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赢。下一步,仁和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加强和其他执法机关以及周边地域检察机关的保护合力,深入发挥保护生态环境作用,为生态修复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美丽仁和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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