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来源: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4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许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锚定“建设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中心城市现代化强区”目标,全身心投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①的检察实践,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了检察力量。 这一年,我们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检察理念现代化达到新高度。我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中,反洗钱工作被评为全省“2022至2024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7.8”涉黑办案组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经济职务犯罪检察优秀集体”。 这一年,我们勇担使命、奋楫笃行,检察体系现代化取得新突破。我们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24年,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045件,案件总量居全市第一。其中,办理“四大检察”案件816件,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446件,办案数均居全市第一。办理的云南省丽江市某矿业公司控告案、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抗诉案等4个案事例,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典型案事例。区检察院连续三年均有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事例,办案规模、办案质效均走在全市前列。 这一年,我们创新求变、蓄势赋能,检察机制现代化创造新亮点。我们坚持系统观念,通过跨部门合作,建立“多向”衔接治理机制,实现监督的整体效能倍增。联合区民政局会签《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协作配合的意见》,构建多维度协作、全社会参与的老年人权益综合保障体系,护航“老有所依”;联合区司法局会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工作协同机制》,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联合区司法局会签《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检察案件受案数同比增长328%。 这一年,我们凝心聚力、强基固本,检察能力现代化实现新提升。我们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仁和检察队伍最鲜明的履职特征。继续保留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档案一级标准等6项荣誉称号,新获省、市集体荣誉7项,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个人荣誉19人次。 一、牢记初心使命,以高度政治自觉诠释对党绝对忠诚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案件、重大事项30余次,获区“四套班子”和上级检察院领导肯定23次。坚决执行区委决策部署,派驻干警参与乡村振兴,全员下沉村(社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创文创卫”等工作。 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双提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联合区委政法委、华坪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跨系统党建结对共建协作方案》,探索开展跨区域、跨系统党建结对共建互助机制。深入推进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融合发展,推出“检心护人和”党建品牌4个,打造“党建引领业务”品牌矩阵。“仁爱人和”团队守护最美“夕阳红”事例是全省唯一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的5大典型案事例之一。 二、紧扣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大局 维护安全稳定彰显检察担当。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2人、起诉33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15人、起诉25人。联合西区、华坪县检察院会签《禁毒跨区域协作意见》,通过禁毒进高校、进高铁、进高速公路检查站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办理涉毒案件6件9人。全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办理洗钱犯罪案件2件2人,追赃挽损340万余元。深化“断卡”行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审查起诉“6.29”柬埔寨电信网络系列诈骗案件65件140人。成功办理2起跨10省24市、通过网络参与超10万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追缴违法所得1.1亿元,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保障营商环境展现检察作为。持续推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意见》②落地落实,建立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搭建“检企联络点”11个,走访企业33家,收集意见建议31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5场次,覆盖企业职工上千人。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案件,起诉25人,同比上升92.3%。 促进基层善治贡献检察方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捕54人、不诉108人,做到惩教结合。组建“阳光守护”和解办案团队,积极运用“和解五法”③等机制,化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资纠纷案件23件。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对拟作不起诉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等重点案件,开展检察听证36件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办理的杨某某交通肇事检察听证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听证案例”。 三、严格依法办案,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步加强。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标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要求,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转,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2件,监督立案5件、撤案39件,纠正漏补2人、漏诉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13件次,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案件2件,提出抗诉3件,均获改判,抗诉工作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主动融入反腐败大局,对5名职务犯罪人员提起公诉,办理某央企高管人员职务犯罪案,追缴违法所得380万余元。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衔接配合,移送党员干部违法线索7件,同比上升40%。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推动民事检察向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转变,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深化,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7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8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件。分别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法院会签“民事和解协作配合机制”等3个文件,促成民事和解23件,同比上升43.8%。办理的“农户贷”民事执行监督和解案,被市院评为2024年度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深化做实。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府检联动”实施意见,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37件,同比增长328%。深化行刑双向衔接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6件,制发检察意见63份。依托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凝聚府、检、院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2件,同比增长33.3%。 公益诉讼规范高效。秉持精准化、规范化办案理念,综合运用磋商等方式,促成绝大部分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发出检察建议22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依托“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督促补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14万余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促使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修复费用10万余元。 四、坚持人民至上,以务实为民举措保障民生民利 用心用情守护“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旅居养老”地域特色,成立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⑤领导小组,选派14名检察官组建“仁爱人和”办案团队,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维度维权体系。在中坝乡、布德镇敬老院建立“老年人权益维护观察点”,公布法治服务热线,张贴法治宣传图。联合民政部门先后3次对6家公办敬老院、8家民办养老院、1家医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处。办理涉老年人案件13件,同比下降53.6%。办理拖欠老年人工资等支持起诉案件2件2人,协同法院督促责任主体支付劳动报酬、劳务费3.3万元。积极救助2名老年被害人,彰显司法温情。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2人、附条件不诉3人,为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15人次。坚持宽容不纵容,起诉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3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对2名因涉嫌“帮信罪”⑥的甘肃籍高三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协同当地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帮教,使其放下思想包袱顺利参加高考,现2人均被大学录取。联合区妇联积极向省妇联争取项目和资金,建成仁和区“妇女儿童维权站示范点”。倾力打造“仁心护未”未检品牌,与区民政局挂牌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办公室”,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3次,10000余名师生受教,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司法阳光温暖特殊群体。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向10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8万元。依法参与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23件,协同法院督促责任主体支付劳动报酬24.4万元。 五、加强自身建设,以严实工作作风淬炼过硬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压紧压实院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院完成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开展全覆盖政治轮训和温馨家访,定期分析研判干警思想动态,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⑦,记录报告14件。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区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6类52条意见建议抓好落实并反馈。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专项监督和调研。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32件次,同比上升42.9%。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等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配齐常务副检察长。逐步优化队伍结构,向上争取中央政法编制1名,新招考、调入干警4人。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增补遴选入额检察官1人。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和培养机制,优化检察队伍结构,9名干警先后职级晋升。立足工作需求,突出培训重点,全年参加各类线上培训580人次,业务条线外出培训40人次,3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5名干警在全市比赛竞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对口援助喜德县,优秀事例被最高检转载报道。 抓实数字检察赋能。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成功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个,自主研发模型5个,查询数据2万余条,发现监督线索75条,办理监督案件9件。研发的“督促依法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类案监督模型”,入选“第五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数字政法赛道”13个优秀案例之一,系攀西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政法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踔厉奋发,迎难而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和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服务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实效性、精准性有待提升;“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仍需增强;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差距。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攀枝花建市60周年。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市委“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把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仁和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履职上主动担当,积极融入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履行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政治责任。突出“两试引领”作用,推动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共富共美”,全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惩治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犯罪,打好服务保障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组合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服务共建美丽攀枝花。 三是监督上持续做优,全面夯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法律监督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齐头推进,努力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服务上求真务实,持续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实事。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发挥“检察+工会”优势,推动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等工作,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五是管理上从严从实,不断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注重以典型激励凝聚担当奋进的精神力量,持续擦亮“仁爱人和”党建品牌。深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⑧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时序更替奋楫者先,华章日新勇进者胜。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奉献、奋勇争先,为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中心城市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体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要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要兼顾“更好”与“更快”;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注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改进检察业务管理,健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保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意见:2023年11月,四川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深化服务攀枝花“四化同步”检察路径,聚焦“在新型工业化中促进共同富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在新型城镇化中促进共同富裕”,围绕城市建设发展,着力提升服务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检察履职水平;聚焦“在农业现代化中促进共同富裕”,加大农业司法保护,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第二粮仓”;聚焦“在绿色数字化转型中促进共同富裕”,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为绿色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3.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一是“背靠背”法:对于涉案双方矛盾较深、积怨较重的案件,可以分别单独与当事人沟通,让对立情绪冷却下来,避免相互受到对方言语刺激,引发矛盾激化升级;二是“并案化解”法:对有利益牵连的关联案件,可以一并研判和处理,抓住矛盾症结,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利益平衡”法:从当事人磋商、博弈过程中捕捉和解“小切口”,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和合理预期,消除或降低当事人过高的心理预期,及时止损;四是“情义融化”法:对当事人之间有特殊情义关系的案件,应当通过唤起固有的感情,同时辅助一定的情、理交流,缓解对立情绪,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五是“借力化解”法:在讲清事实真相、明晰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邀请当事人的同事、亲朋、社区、单位,以及人民调解员等相关人员协同参与释法说理,提高和解质效。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仁和检察院“和解五法”工作室,是全省首批示范工作室,系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4.行刑双向衔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是我国执法司法工作体制的鲜明特点,也是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设计。行刑双向衔接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具体机制,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其中,行刑正向衔接旨在保证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司法程序,避免因行政处罚而掩盖犯罪行为。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延续,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协同推进,旨在防止“不刑不罚”,形成刑事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承担闭环。 5.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制发“第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6.“帮信罪”:“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7.“三个规定”:指中央两办制定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8.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十个严禁”共10条。第1、2、3条,聚焦政治建设、对党忠诚,强调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第4至8条,聚焦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既强调严禁干预执法司法、徇私枉法、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又严令禁止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滥用执法司法权。第9、第10条,聚焦纪律作风,强调严禁耍特权抖威风、违反保密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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