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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  来源:  
 

2024年度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6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8

第五部分 附表………………………………………………………………………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二、收入决算表………………………………………………………………………………………..……31

三、支出决算表……………………………………………………………………………………..………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性质

《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是一种诉讼法律监督,即人民检察院通过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法律地位

《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既独立于行政机关,又独立于检察机关,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①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②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③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⑤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发现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⑥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⑦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机构设置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66.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5万元,减少0.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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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8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57万元,占82%;其他收入189.76万元,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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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42万元,占88%;项目支出128.9万元,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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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87.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5万元,降低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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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5万元,降低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人员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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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96.54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9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49.35万,占6%住房保障支出61.38万元,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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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9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4(款)04(项): 支出决算为69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 支出决算为8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210(款)11(项):支出决算为4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 支出决算为6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83%,较上年度减少1.39万元,降低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部分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未结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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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4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年初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4万元,完成预算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44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部分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未结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0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基数低,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检察院联合督导组督导“检护民生”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16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1.59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部分2023年未付费用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我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是用于办案。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司法救助金、转移支付等两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一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一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优秀;司法救助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优秀。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行政运行204(类)04(款)01(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04(款)02(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公诉与审判监督204(类)0(款)05(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3.其他检察支出204(类)04(款)099(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6. 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职工医疗经费。

17.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类)11(款)03(项):指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二)机构职能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责和功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发现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共有38名政法专项编制,在职在编人员31人,聘用制书记员12人,退休人员2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083.32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083.32万元。

支出情况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083.32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083.32万元。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24年仁和区检察院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

1.履职效能。

提供良好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完成率100%

严惩犯罪,维护公民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所加强,完成率100%

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与深化各项检察监督职能:有所提升,完成率100%

2.预算管理

按照财政统一制定的部门预算报表及有关规定,编制反映本院全部收入和支出的综合收支预算。预算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包括预算布置、预算申报、预算论证及预算编制。

1)预算布置。财务室根据财政要求,提出下年度本院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向院各部门布置下年度的预算申报工作。

2)预算申报。各部门根据预算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提出真实、详细的下年度预算申请。

3)预算论证。财务室对各部门的下年度预算申请进行初审与协调,对各部门申请的专项经费逐项进行比对与论证,结合本院下年度收入测算数,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提出支出项目预算建议数。

4)预算编制。财务室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院预算年度的收支预测,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全院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形成预算建议数,报分管领导、检察长审阅后上报财政。

3.财务管理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严格按照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二是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三是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各项开支均需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四是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业务经办、审核及审批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六是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七是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无特殊理由并未经领导批准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八是各类支出按规定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资产管理

2024年度,我院资产减少32.2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辆执法执勤用车报废

5.采购管理

2024年度,我院无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根据年度计划设定支出目标,根据日常需求填报报销程序,财务严格执行资金申请审判程序。完成率100%。

目标设置。根据具体项目灵活设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等,事中绩效监控和决算公开时按实填列,针对过时的、冗余的指标,在编制下年预算时进行合理修改及删减。

完成率100%。

项目入库。根据当年实际项目进行项目申报,及时联系财政对应科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入库,以保证预算编制正常进行。完成率100%。

2.项目执行

资金执行同向。资金执行进度与编制预算时预计支付进程无差别,完成率100%,2024年全年执行全年预算进度应达100%,执行进度100%。

项目调整。2024年项目无调整。

执行结果。保障专项资金及时到位。针对司法救助金项目,根据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正常运行进度执行。

3.目标实现。

目标完成。社会效益指标:提供良好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完成率100%;严惩犯罪,维护公民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所加强,完成率100%;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与深化各项检察监督职能有所提升,完成率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全区发展的可持续影响有长效影响和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行有所提升,完成率100%;提高干警整体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有所提升,完成100%。

目标偏离。全年按预算设定目标进行项目开展,未发生项目指标的混用、乱用。

实现效果。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及单位满意度:90%。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市委总体发展战略和区委总体工作思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

2024年收入1083.32万元,支出为1083.32万元,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控制政策。2024年我院“三公”经费实际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办案、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等。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更加细化,在报销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少,公务卡使用率较高。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共2万元,为司法救助金,下达2024年上级专项资金143.6万。本年度项目支出总计53.71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期效果,为全区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

3、自评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2024年度部门决算按照区财政和上级财政要求进行编制,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我院财务收支情况;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提升部门管理服务效能,及时公开公示绩效评价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2024年仁和区检察院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

2.随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部门也充分意识讲求效益的理念。对项目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年度长期规划目标制定上还不太完善。

2.资金执行支付过程中还存在业务发生录入不及时、资金支付跟不上进度等问题、需要一一改善。

(三)改进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部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3.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4.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我院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认真地贯彻和落实上级检察院和区财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完善内控措施,确保经费各项开支合理、合规、合法,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2024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每年对因遭受侵害,致使身体、心理受到伤害和家庭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检察机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给予适当救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对市财政重点项目进行二次分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展开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额度拨付、绩效自评等工作,资金使用规范,监督管理到位,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无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超标等问题。并按规定时间通过“攀枝花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在线填报。

按照我院近3年该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及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综合考虑,该项目预算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经费使用规范,年度绩效目标及绩效指

标设置基本合理,较全面地考核项目产出及效益,达到年度设定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梳理我院职责及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过程,侧重分析资金实际产出和效益。全面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为优化专项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结合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特点进行指标细化和分值设定,分别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三)评价选点。

目前我院司法救助工作主要由我院第三检察部负责。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结合资金特点,主要采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通过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核心指标的采集、分析、对比,评价司法救助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等采用抽查方法核实,通过因素分析,现场查看等评价方式,了解整体任务完成情况;采用现场调研、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法,了解工作开展产生的影响及实现的效益,分析受益对象满意程度。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评价人员为我院检务督察办公室负责人及成员。评价组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方案,制定了指标体系,明确了评价目的、方法。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我院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将司法救助资金经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管理。该项目经费主要是保证我院检察执行业务的顺利开展,确保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效化解法律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实现该项目绩效目标。

3.项目实施。2024年司法救助金申报入库预算资金 2 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0万元。预算完成 0%。

4.项目结果。已于2024年内完成该预算项目0万元发放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010人,发放救助金8.8万元(其中8.8万元救助金由上级专款解决)。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司法救助资金主要对符合司法、执行救助资格公民及时支付救助金。依据项目绩效总体目标,设置社会效益方面等绩效三级指标,项目产生绩效较显著,具体包括: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010人,发放救助金8.8万元(其中8.8万元救助金由上级专款解决)。

2.行政运转。该专项经费符合国家要求,在案情核定和发放程序上都做到了依法依规。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我院无该项情况。

四、评价结论

我院对该项目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率高、预算执行率高、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缺乏“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数据。应具体突出救助对象救助内容的满意程度,有具体的法规内容或者回访作为绩效评价依据。

六、改进建议

持续完善绩效目标,规范项目绩效管理,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确保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 151-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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