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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6日 来源: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仁和区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1 (二)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重点工作..................2 二、机构设置情况....................................................................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二、名词解释.........................................................................8 附件...........................................................................................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和区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1、性质 《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是一种诉讼法律监督,即人民检察院通过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法律地位 《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既独立于行政机关,又独立于检察机关,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①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②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③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⑤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发现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⑥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⑦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攀枝花在新起点上深化共富试验探索的当头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市委“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中心城市现代化强区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铸牢政治忠诚。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做好联动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仁和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涉企权益保障专项监督,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落实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深耕细作“检担民了•人和”为民服务品牌,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欠薪维权等检察为民实事,让司法更有温度。聚焦新就业群体,完善协同机制,筑牢权益保护屏障。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质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办案质效。以专业化监督做深民事检察,完善虚假诉讼监督路径,实现有效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高质效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精准性和规范性,以《检察公益诉讼法》⑨立法进程为契机,更好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三个管理”,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3.9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支总预算1587.8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87.18万元,主要是2026年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入预算793.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3.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支出预算79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92万元,占99.75%;项目支出2万元,占0.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7.8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3.9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3.92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93.59万元,主要是2026年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9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591.6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为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开支;二是确保检察院公诉与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目)2026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对涉刑事案件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81.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35名正式干警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4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35名正式干警医疗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35名正式干警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35名正式干警补充保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66.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35名正式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接待预算较低,仅有0.18万元。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车辆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越野车3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4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仁和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1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8.97万元,增加1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公诉与审判监督: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0.其他检察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3. 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职工医疗经费。 14.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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