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依照《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实施监察;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
3、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执行纪律和制度的情况;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6、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7、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